为了繁荣校园文化,为学生提供一个沟通、实践、探索、创新的舞台,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开辟了校园主页空间,包括学院各系、班级、社团主页及学生个人主页。校园主页使学生能够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力,凝聚集体智慧,建设一个属于自己的理想家园,有利于促进学风、校风、班风的建设。为了加强校园主页的管理,特此制定本暂行条例。
第一条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暂行管理办法》、《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用户守则(试行)》、《广东省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暂行管理办法》等规定和学院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二条 严禁校园主页包含下列内容: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有害或非法程序、黑客教程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所禁止的。
第三条 校园主页必须符合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所支持的运行环境,运用独立的、可完全自主控制的数据库,正确显示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的称谓,不得发布有损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形象的网页,不得利用主页空间危害、干扰或破坏学院网站系统和校园计算机网络。
第四条 校园主页的每个用户的空间为20MB,出类拔萃、独具特色的主页可以提出更大的空间申请。
第五条 每个主页必须主题鲜明,内容健康丰富,脉络清晰,层次分明,有良好的实用性和展示性,每个用户需要开设特殊权限(如写权限)的目录不超过三个。
第六条 用户必须明确管理责任,定期更新、及时维护校园主页,有及时向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反映运行异常情况的义务。
第七条 校园主页不能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不能发布任何违禁广告、链接。
第八条 用户必须对其主页中所有活动和事件,以及第三方程序、链接负全责,必须承担由于网页、论坛所导致的任何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拥有将违反国家信息安全的违规者上报公安和网络相关部门的权利。
第九条 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有权自行停用或删除违反相关条例的校园主页。
第十条 本管理条例解释权限为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信息网络中心所有。
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信息网络中心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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